任何一個法律問題的解析,切忌跳躍式又毫無章法的思考。法律學,又何嘗不是呢?
自1999年六月踏入房地產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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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08 Fri 2020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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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附停止條件之不動產物權契約
流押契約:當第三人就抵押物聲請強制執行時,流押權人可不可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那今天開始就來談談這個極具爭議的問題。
任何一個法律問題的解析,切忌跳躍式又毫無章法的思考。法律學,又何嘗不是呢?
任何一個法律問題的解析,切忌跳躍式又毫無章法的思考。法律學,又何嘗不是呢?
- May 08 Fri 2020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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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物權契約」?與債權契約有何不同?試舉例說明。
法律上有二個很重要而且是相對的概念,分別為「債權行為」和「物權行為」。前者是指一方當事人得向他方當事人請求特定行為(給付)。
債權契約(一般通稱契約)只是債權行為之其中一種,此外,債的發生原因尚包括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等。例如:A出賣某車給B,AB間成立買賣契約,B得向A請求交付該車,並移轉其所有權,A得向B請求支付價金及受領標的物。
債權契約(一般通稱契約)只是債權行為之其中一種,此外,債的發生原因尚包括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等。例如:A出賣某車給B,AB間成立買賣契約,B得向A請求交付該車,並移轉其所有權,A得向B請求支付價金及受領標的物。
- Apr 30 Thu 2020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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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列報修繕費應注意哪些事項?(2227)
列報修繕費應注意下列各項:
1.修繕費支出足以增加原有資產之價值者,或其效能非2年內所能耗竭者,應列為資本支出。
2.因維持資產之使用,或防止其損壞,或維持正常使用而修理或換置之支出,可作為費用列支。
3.凡修繕或購置固定資產,其耐用年限不及2年,或其耐用年限超過2年,而支出金額不超過新臺
幣80,000元者,得以其成本列為當年度費用。但整批購置大量器具,每件金額雖未超過新臺幣
80,000元,其耐用年限超過2年者,仍應作為資本支出。
4.修繕費之原始憑證如下:
(1)支付國內廠商之修繕費,應取得統一發票或普通收據。
(2)支付國外廠商修理費,應以修理費收據、帳單為憑。
(3)支付非營業組織之零星修理費用,得以普通收據為憑。
(4)購買物料零件自行裝修換置者,除應有外來之憑證外,並應依領料換修之紀錄核實認定。
至於其他應注意事項請參閱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7條。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7條、第77條之1)
1.修繕費支出足以增加原有資產之價值者,或其效能非2年內所能耗竭者,應列為資本支出。
2.因維持資產之使用,或防止其損壞,或維持正常使用而修理或換置之支出,可作為費用列支。
3.凡修繕或購置固定資產,其耐用年限不及2年,或其耐用年限超過2年,而支出金額不超過新臺
幣80,000元者,得以其成本列為當年度費用。但整批購置大量器具,每件金額雖未超過新臺幣
80,000元,其耐用年限超過2年者,仍應作為資本支出。
4.修繕費之原始憑證如下:
(1)支付國內廠商之修繕費,應取得統一發票或普通收據。
(2)支付國外廠商修理費,應以修理費收據、帳單為憑。
(3)支付非營業組織之零星修理費用,得以普通收據為憑。
(4)購買物料零件自行裝修換置者,除應有外來之憑證外,並應依領料換修之紀錄核實認定。
至於其他應注意事項請參閱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7條。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7條、第77條之1)
- Apr 23 Thu 2020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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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的特定工廠輔導說明會於2020年4月27日登場
台南市經濟發展局預定自2020年4月27日起於台南市各區分別舉辦 農地特定工廠輔導登記說明會 共十八場
請有需要的人注意參加訊息(原則上因應新冠肺炎疫情 採預約登記 每場不超過八十人)
請有需要的人注意參加訊息(原則上因應新冠肺炎疫情 採預約登記 每場不超過八十人)
- Apr 20 Mon 2020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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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必得法定代理人允許之法律行為
- Apr 20 Mon 2020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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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土地分割」與「遺產分割」
一、分割的意義:
「分割」是用來處理「共有關係」的一種機制,是一種讓共有關係消滅的處分行為。因為共有關係使共有物用益與管理難以進行,產生了經濟上不利益,立法政策上會盡量使共有關係消滅為原則。
「分割」是用來處理「共有關係」的一種機制,是一種讓共有關係消滅的處分行為。因為共有關係使共有物用益與管理難以進行,產生了經濟上不利益,立法政策上會盡量使共有關係消滅為原則。
- Apr 19 Sun 2020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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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分割遺產代替拋棄繼承分配
一般而言,繼承人等為使遺產由繼承人中之1人繼承,多以拋棄繼承方式達成,然而因為繼承人於繳清遺產稅後,辦理遺產繼承分割登記時,不論繼承人間如何分割遺產,均不課徵贈與稅。
因此,利用協議分割繼承之方式,即可同時保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至5款之各項扣除額,又可達成遺產分配之目的。
因此,利用協議分割繼承之方式,即可同時保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至5款之各項扣除額,又可達成遺產分配之目的。
- Apr 19 Sun 2020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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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土地,協議分割不成可訴請裁判分割
有些人為了投資或其他原因可能會和別人共同購買建地、農地或魚塭等不動產,而為了保障各自權利,也常會把所購土地登記為共有,但後來如有人想要單 獨擁有或出售部分土地時,便會希望將土地分割。
不過,並非每個人對於共有關係都很瞭解,而且對於有哪些方法能進行分割?是否必須打官司?打官司又要注意那些事,裁判費如何計算?等等問題,也多有疑問,藉此乃就分別共有關係及共有物分割等法律規定作一簡單介紹,以便讓讀者們能有更正確的認識。
不過,並非每個人對於共有關係都很瞭解,而且對於有哪些方法能進行分割?是否必須打官司?打官司又要注意那些事,裁判費如何計算?等等問題,也多有疑問,藉此乃就分別共有關係及共有物分割等法律規定作一簡單介紹,以便讓讀者們能有更正確的認識。
- Apr 19 Sun 2020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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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爭點整理:無權處分與中性行為>
今天想要和各位介紹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的中性行為問題。在國家考試上,民法總則的重點之一即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法律行為效力的問題,而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的法律行為,近年又以「中性行為」最為熱門。
以我最近的經驗而言,各位在學習中性行為的過程中,往往只注意到「代理行為」,但卻忽略了仍有其他行為也是中性行為,其中又以「無權處分行為」最為重要。
以我最近的經驗而言,各位在學習中性行為的過程中,往往只注意到「代理行為」,但卻忽略了仍有其他行為也是中性行為,其中又以「無權處分行為」最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