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測量(建物第一次測量  建物複丈)

    () 意義

    指依法新建或舊有合法建物於建物基地辦竣總登記後因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或建物因增建改建滅失分割合併或其他標示變更者經依法定程序由申請人向地政機關申辦建物測量

    建物測量包括建物第一次測量及建物複丈(地測258)

    ()建物測量之時機(原因)

  1. 新建之建物得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測量(地測259)
  2. 依法應請領使用執照之建物,無使用執照者。
  3. 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完成無使用執照之建物,無土地登記規則第79條第三項所規定之文件者。
  4. 建物因增建改建滅失分割或其他標示變更者得申請複丈(地測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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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人黃英傑

請留一盞燈給夜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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