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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今年第二次準備地政士考試
民法部分是加強的部分
看著書本 其實有些地方是很難 融會貫通的
最近 複習民法物權
其實國考中 很多部分除了本文 也就是所謂的法條外
還要 強調 施行法 與解釋函
尤其是前一兩年剛修法的條文
請留一盞燈給夜歸的人
經紀人黃英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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