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仲介業成交後委由特約代書簽約
後續的流程 房屋仲介業者是否會加以控管呢
簽約後 即是買賣雙方備證用印
賣方出具 權狀正本 印鑑證明 以及印鑑章等 交由特約代書於公契上用印
買方部分 因為買方可以指定登記名義人 依但非登記買方本人
那麼買方是準備登記名義人之身分證影本 及印章
但是這樣的登記會牽涉到那些問題呢
首先 地政士及經紀業均已納入洗錢防制規範
1. 買方與登記名義人之關係 是否查核了解清楚
2. 了解買方與登記名義人之關係後 是否提醒相關的稅務問題
3. 登記名義人若為非成年人 那麼是否提醒相關資金流向的規劃
這些或許對大部分的經紀業者來說 並不重要
但是請記住 移轉過戶 是風險轉移
除了賣方風險控管外 買方部分仍須注意
例如 買方登記簽約後 買方因為意外身故 此時已備證用印 那麼後續的流程該怎樣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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